对症下药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发表时间:2018-04-09

两会观察 唐福勇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更是重中之重。目前来看,标本兼治、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已成为各界共识。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将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突破口。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3月9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个人体会,一个是有一些金融监管的空白,过去的监管体制出现了一些空白,这些空白可能需要尽快的弥补。第二个是金融监管有一些规则,也出现了一些缺陷,需要增强金融规则的制定。此外,还有一些已经发生的金融机构或者准金融机构的风险需要抓紧进行处置,维持金融系统的健康。”

也就是说,政府对于目前中国存在的客观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并且在逐步提升对风险的统一认识,从而在实践中去防范化解风险。

从大的方面来看,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国家态度明确——严厉打击。此外,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的监管也成为今年国家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着力点。

具体来看,2017年11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资管新规明确去通道、去杠杆、去刚兑。银行理财与信托业务均受到大资管整顿的影响。截至2017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29.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4860亿元,比2016年少增5.1万亿元;同比增长1.7%,较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同业理财规模和占比连续11个月环比“双降”,较年初减少3.4万亿元,下降51%。根据最新数据,2018年1月,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延续了增速放缓的趋势,同业理财产品规模和占比连续12个月环比下降。

有目标、有方向、有解决方案,各类风险隐患才能逐步得以消除。与此同时,一些长期积累下来的风险则需要既控制新增信贷投放,又给出多种解决的方案与出路。例如,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表示,大量的信贷资源沉积在产能过剩行业,甚至是“僵尸企业”,还有一些信贷资源过度集中于一些快速发展的跨行业大中型企业,这些都是威胁信贷资产质量的隐患。

此外,部分银行资产分类不真实、不准确,甚至还存在不良资产的隐藏、转移以及虚假出表等问题,信用风险防控能力也不充足。这些显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出台规范化的相关业务管理细则。

长远而言,防范化解风险是一个长期不懈的过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无论是降低企业负债率、抑制居民杠杆率、压缩同业投资、规范交叉金融产品、整治违法违规业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清理规范金融控股公司、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遏制房地产泡沫化,还是配合地方政府整顿隐性债务等方面,都需要加大力度深入整治市场乱象,有效控制风险引爆点,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